很多龟友(指饲养乌龟的朋友)因各种原因产生弃养放生的念头,却可能对放生后果一无所知——有些乌龟一旦被随意放生,不仅会给生态环境带来毁灭性打击,自身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追责!

法律红线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 344 条之一 明确规定:违反国家规定,非法引进、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(指原产地在异地,被引入新环境后对当地生态系统、生物多样性或人类健康造成威胁的物种),情节严重的,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》第 81 条 也划定了罚款红线:擅自丢弃外来物种的,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,保护本土生物生态安全,从来不是一句空话,而是有法律刚性约束的底线。

严禁放生的“生态杀手”
以下常见龟类因环境适应力强、食谱广泛、攻击性突出、繁殖能力旺盛,在我国多数自然水域能快速称霸,对本土鱼类、两栖类、龟类造成灭顶之灾:
巴西龟系
巴西龟系(红耳龟等):全球知名入侵物种,一只雌龟年产卵量最高可超 100 枚,捕食本土生物时毫无节制,已让多地水域的本土草龟生存空间被压缩。
鳄龟系
鳄龟系(大鳄龟、拟水鳄):“淡水猛兽”,成年个体咬合力堪比鳄鱼,不仅捕食鱼虾,还会攻击水鸟、小型哺乳动物,在本土水域几乎没有天敌。
杂交龟与变异龟
各种杂交龟、变异龟:这些乌龟是人工选育的产物,缺乏在自然环境中生存的“野生技能”,放生后大概率(很大的可能性)会因无法觅食、躲避天敌而死亡,反而成了“变相杀生”。
即便少数龟存活下来了,这些龟的基因也可能与本土龟种杂交,导致本土龟种的基因纯度下降,破坏物种的遗传多样性,既是对生命的不负责,也是对本土生态的二次伤害。

弃养的合规处理方式
如果确实无法继续饲养,以下途径既符合法律规定,又能让“龟龟”有妥善归宿
转赠亲友
转赠亲友:乌龟寓意好长寿祥瑞,送给喜欢养龟的朋友、长辈,让乌龟在新环境继续被善待。
回流商家
回流商家:多数龟类饲养周期长,龟商通常愿意回收(品相品种不影响,只要沟通得当),让“龟龟”进入合规的养殖流通环节。
平台转售
平台转售:某书、某音、某鱼等平台有大量养龟爱好者,只要如实标注品种、状态,很快就能找到接手人。

保护本土生态,是每个养龟人的责任。别让一时的“随意弃养”,变成触犯法律、破坏环境的双重错误,一起守住生态安全的底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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