烈犬咬路人致死:狗主人辩称“狗咬的,我没罪”——法院认定过失致人死亡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

烈犬咬路人致死:狗主人辩称“狗咬的,我没罪”——法院认定过失致人死亡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

高某在某村头附近的羊场饲养三只大型烈性犬。 (凤凰网)

某日,一只狼狗突然从狗笼底部窜出,撕咬马某颈部及面部,致其当场死亡。 (新浪财经)

经现场勘查,狗笼放置于土质地面,笼底与地面衔接处存在空隙,犬只可轻易从中逃脱。 (中华网新闻, 金羊网)

法院审理认为,犬只具有强攻击性,且案发前已多次发生扑倒、咬伤路人;高某未采取必要防范措施,因疏忽大意造成死亡结果,构成过失致人死亡。法院遂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。 (凤凰网, 新浪财经)

依法文明养犬既是社会责任,也是法律义务;饲养犬只造成他人损害的,饲养人、管理人需承担相应责任。 (凤凰网)

  • 遛狗不拴绳的人没有公德心,应该追责,咬了人的一律判刑。——留园热评转载(网友)。 (留园新闻)
  • 烈性犬性格极难驾驭,养烈性犬的人很清楚自己养的是可以杀人的凶器。——微博热评(网友)。 (微博)
  • 原文披露笼子简易搭盖、无铁网阻断,监管缺失令人愤慨。——羊城晚报评论区(网友)。 (金羊网)

原创文章,作者:KPTer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kaipet.com/15624.html

(0)
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

相关推荐